
设计依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最末一级配电箱概念:一般是对于重要负荷才提出的,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设置2路低压电源自动切换,以提高该类设备的供电可靠性,如电梯、消防动力设备、计算机系统、通信、财务、应急照明等。
保护级数:则是按保护开关的上下级个数来确定的,它既与配电级数有联系又有区别。
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不宜多于两级,低压一般不宜多于三级,三级负荷不宜多于四级;而保护级数则可能达到五级甚至六级,一般情况下各级保护之间需要进行保护配合。

应当引起注意的是当下一级配电装置的总进线开关(A)与相紧临的上级配电装置对应的分支出线回路开关(B)均采用断路器时应按一个保护级数计算(此时下级总进线断路器应具有隔离功能或在总进线断路器前加设隔离开关),即故障时不论是A断路器跳闸还是B断路器跳闸,其效果(停电范围)是一样的,二者不存在保护配合(即选择性)及所谓的“越级跳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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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级数及配电级数示意图:


